电梯保养时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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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洋电子
添加时间:2016-11-25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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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必须每15天维修保养一次,且必须由两名维修人员来进行的规定在我国已经实施多年。该规定对于提升我国电梯的维修保养质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国电梯数量增加迅速.
2015年底在用电梯数量已达425.96万台,若完全按此规定则必然要求更加多的电梯维修保养人员,而电梯维修保养人员需要长期的培训和经验积累,绝不是我们想当然的考个证就行啦!北美地区和欧洲地区等对电梯维修工的培养仍然采用近百年来传承下来的“学徒工”方式就是一明证!人家也不傻,如果有省力快捷的考试方式人家为什么不采用?这就牵涉到我国目前电梯维修保养人员的培训方式问题----------收集了北美地区的培训方式------上千页的相关资料,不过我真的不想写!
电梯必须每15天维修保养一次,且由必须由两名维修人员来进行的规定目前引起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两点:每15天维修保养一次的依据在哪里?必须由两名维修人员来进行的依据由在哪里?下面我根据自己的理解试图对这两方面进行探讨,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有不妥之处也请各位同行批评指正:
“电梯必须每15天维修保养一次”的出处?
电梯必须每15天维修保养一次应该出自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中“半月维保”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零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电梯保养与维修:必须由两名维修人员来进行的出处?
必须由两名维修人员来进行的规定到底出自哪里呢?我确实也没有查到全国通用的具体文件规定,有知道的麻烦告知一下!有人说是各个地方的规定或者是电梯维修作业的惯例,我查到的仍然有效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中的与人员数量有关的规定,是该规则第二十三条第(六)款,该款规定:
(六)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1人。
不得少于1人则意味着1人也可以。当然有人会说,这里要求持证作业人员1人,再加上其他辅助人员不就是比较起码两人了吗!
以上对这两个规定的出处做了个简单介绍,那么接下来探讨一下这些规定是否合适?国外是否有参考的类似规定?
确实很难查到国外政府对维保时间及维修保养内容的做出具体规定,对于多长时间维修保养一次通常是由双方合同进行约定的!我们其实是在做一件技术上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比如欧洲的电梯维修标准中就讲到:“由于各制造商提供的产品必然存在差异,无法编制统一的具体维护要求,因此制造商应提供其产品的维护说明书以指导维护组织和电梯设备管理组织。维护组织则应根据所维护产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维护工艺等”。